4月14日,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,在司法部组织的2019年度全国社区矫正工作考评中,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并列第一名的好成绩。社区矫正是指被判处管制、宣告缓刑、裁定假释、决定暂于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,不在监狱服刑,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下,在特定的社区环境里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。据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我省是人口大省,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位居全国第二。截至目前,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万多人,解除矫正26万多人,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.1%左右的较低水平,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